《海口市公园条例》1月1日起施行,6点前22点后健身娱乐禁放音响
公园无特殊情况应当实行免费开放、每日开放,每天早6点前和晚10点后,禁止在公园内使用音响设备开展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烈性犬、大型犬等动物一律禁止进入公园,综合、专类公园出入口50米内禁设商点……明年1月1日,《海口市公园条例》将正式开始实施。这是海口市第一部针对公园的专门立法。在强调公园管理方应尽职责的同时,也对市民游园行为提出了要求。不少市民和公园管理人员都期待,新法规的实施能够促进海口人与社会和谐共处。
6点前22点后禁放音响
广场舞是近期市民关注的话题,噪音扰民和健身愉悦的冲突不断升级。另外在公园遛大狗、随手丢杂物等比较常见,随地大小便的情况也不少。
即将实施的《海口市公园条例》有可能使这些情况得到改善。据了解,《条例》涵盖公园的规划与建设、保护与管理、服务与使用等各个方面,同时明确了违反条例要承担的法律责任。例如:每天早6点前和晚10点后,禁止在公园内使用音响设备开展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违者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同时,烈性犬、大型犬等动物一律禁止进入公园,携带者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。《条例》倡导文明游园,对经常发生在公园内的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采摘果实、游商兜售、野泳、野钓等游客不文明行为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。
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绿地
“这些规定如果能落实那就太好了。”候鸟老人覃阿姨每年都要从上海飞来海口住上三个月,在公园锻炼身体时她发现,海口公共设施的损坏非常严重。“很多果皮箱、椅子都是坏的脏的。”人民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吴钟进说,每年仅设施维修更换一项,公园就要花费几十万元。
《条例》要求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城市绿地性质、调整城市绿线,禁止以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。公园地下空间应当用于公益性开发,严格控制公园地下空间的商业性开发,禁止在公园内新建会所、高档餐厅、茶楼等。综合公园、专类公园出入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商业服务设施和摊点。
“绿地被侵占现象在海口公园比较严重,主要用于商业性质,大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。”人民公园管理处主任冯尔平说,《条例》出台以后,绿地的侵占问题有了解决的法律依据。
让群众参与公园管理
“新条例的制定经过多次实地调研,比较贴合现状,所以可操作性比较强。”冯尔平说,作为公园管理方,对新条例的实施很期待,因为当遭遇不文明行为时,管理人员并没有执法权,只能督促、劝导,收效甚微。正是“无规矩不成方圆”,如今一切有法可依,对市民的公德意识唤起肯定会有积极作用,同时在管理上会更加明确。
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林占梅说,新条例的亮点在于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公园管理中来。作为主管部门,也希望能通过社区网格化,整合资源,下一步会吸纳更多志愿者和热心公共事业的力量,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海口公共园林建设管理。
园林系统宣传
园林绿化法规
本报12月4日讯(记者李晶晶)今天上午8点,市园林系统400余名干部职工和志愿者们走进社区、公园等12处宣传点,向市民讲解园林绿化法规。
据了解,我市目前已先后出台施行了《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》《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》等4部地方性园林绿化法律法规。明年1月1日,《海口市公园条例》也将开始施行,为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。